《方案》出台!珠海将这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8月25日,市民政局发布《珠海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根据《方案》,今年底珠海将实现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

该《方案》旨在通过全面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珠海模式”。

《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策完善、机制健全、支撑有力,数量大幅增长,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底,社区社会组织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结构更加优化,广泛覆盖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等领域,发挥参与社区事务、提供社区服务、促进社区自治、营造和谐社区作用;到2023年底,社区社会组织全面融入社区生产生活,成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主体,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据悉,接下来,我市将引导养老、育幼、卫生、康复、心理健康等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促进基层德治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助开展应急管理、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等工作。

同时,我市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平台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智慧化发展,实现线上培育发展、组织活动、规范监督等。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平台公开组织信息、发起组织活动,居民通过平台了解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报名参与,城乡社区和各级政府通过平台实时掌握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数据、了解居民评价等。

文字:刘雅玲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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