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7月1日起,珠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工作由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珠海市共有7个出入境业务受理点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分别是: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一厅、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受理点、拱北口岸分局南屏受理点、金湾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大厅、斗门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高栏港分局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高新政务服务中心。

  申请人可通过“珠海公安出入境”微信小程序预受理平台中“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模块,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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