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1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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