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颗不超5184元!破解“种牙贵”珠海拟出新规

破解“种牙贵”,种植牙将告别万元时代。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草拟了《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种植牙的价格上限,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5400元,调控总价为不超过5184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月8日。

实施整合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征求意见稿》对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调控总价、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治理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实施整合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按照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整合后的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主项目及其13个子项目开展,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据了解,经过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项目的成本调查、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结合省医保局公布的项目基准价,《征求意见稿》拟定了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

围绕种植牙全流程,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控

《征求意见稿》拟提出,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5400元,并根据省医保局关于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总价不超过调控目标96%的要求,确定我市调控总价不超过5184元,包括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等,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总价按三级的90%、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总价按三级的80%、农村卫生站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总价按三级的70%确定,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按15个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口腔种植成功率高的医疗机构定向放宽调控目标的条件,将视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由省医保局确定。

做好价格警示,引导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加强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要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种植体等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以及种植牙耗材、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的监测工作,强化两定协议管理。

要做好价格警示,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建立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警示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年内3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保部门集中公布,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文字:王芳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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